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和公示出现的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州公安局或州森林公安局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县市(具体工作分配县市及名额见《职位表》)。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0号令《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林业局、州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以及公告内容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仅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公务员招录栏予以公告,不采取电话方式单独通知考生,敬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因考生本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录诚信档案库五年、长期记录等相应处理。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2193373 凉山州公安局 0834-2286013 凉山州森林公安局 0834-2173031 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0834-2193262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凉山州公安局 0834-2286013 凉山州森林公安局 0834-2173031 监督电话 中共凉山州纪委派驻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4-2191712 中共凉山州纪委派驻凉山州公安局纪检组 0834-2286037 凉山州林业局机关纪委 0834-2161456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附件:《凉山州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xls 2018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