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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

查看: 1927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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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公安局关于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 ...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关于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

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批准,我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和范围

招录对象为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7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纳入艰苦边远地区的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金口河区部分职位限乐山市常驻户口或生源地,其他职位面向全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71121-20001121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1121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2019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7.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8.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9.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10.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48名。招考单位及名额、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排序方式

  本次招考拉通排序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和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1121日至201811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1121日至20181128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1121日至20181129日上午800前登陆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次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可于20181121日至20181128日(工作日)17:00前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二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指缴费成功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的所有职位,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时间为20181130日至2018124,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181218日至20181221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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