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摄录剪辑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录影剪辑专业技术人员1-2名,主要从事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中摄像、摄影、音视频编辑等相关工作,从事新媒体影音编辑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在读学生不得报考),摄影、摄录及新媒体专业优先;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相关职业工作经历,从事相关岗位一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能力得到大家广泛认可的,招聘条件中2、3项可适当放宽(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12月20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8:40-11:00;下午13:40—16:00)。 2、报名方式: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科615室报名(联系电话:0467—2881973、0467-2881865;联系人:李响、施宇)。报名时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通过名单,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面试。 2、面试合格后试用期一个月。 四、有关待遇 1、所录用人员为合同制聘用岗位,由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文职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人事(书记员、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聘用人员签订的聘任合同终止,已聘用人员在书记员、文职人员人事制度改革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用权利。 2、薪酬待遇:面议。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进行报考。 2、考生在面试时可展示操作技能及作品展示。 3、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原标题:招聘公告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