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录用。 七、学校审批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 八、公示 学校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和黑龙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lju.edu.cn/zpsys/index/Index/index.action)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确定录用人员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 十、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其他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材料与信息核实 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录取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政审及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到注意事项 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报到证原件、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等,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前往考试地点熟悉考场路线及周围环境,可扫描如下二维码,下载安装“i黑大”APP,使用“校园地图”功能查询考场所在楼宇路线。 (六)其他说明 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51)86609651,联系人:张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6609903,联系人: 桂老师、姜老师 电子邮件:fdyzp@hlju.edu.cn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黑龙江大学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