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富锦市招聘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90年代未安置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20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由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2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应聘者需为90年代未安置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含自费生),报到地为富锦,档案在富锦市档案保管中心保管,或在报名期间可以提供档案;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动手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办公自动化熟练。 (四)热爱社会工作,认同社会工作的价值及理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政审、体检、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发布公告 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1日在中国·富锦网发布招聘公告。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4日 上午8:30分--11:00,下午13:3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