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推进平安泰来建设,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公安助理员,负责视频值机、巡控、交通巡逻、协助民警查处交通违章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在全县范围内招聘公安助理员30人(其中男性15名,女性15名),统一安排在公安局工作。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全县开展,限本县户籍,其中男性面向社会招录(退役士兵与具备机动车驾驶技能优先);女性仅限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考(具有计算机专业技能优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左右裸眼视力在0.8以上。男,身高在175厘米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志愿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统一进行,笔试、面试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原则上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如报考人数低于岗位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聘岗位人数。 (二)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公安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民生、基本法律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公安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拟定体检和政治审查人员。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犯罪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者留党察看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助理员工作的情形。 审查小组成员:邸文明 冯玉峰 (六)聘用 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者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公安助理员人员工资为1600元/月(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全部由县财政缴纳,不需个人承担)。被聘用人员由泰来县公安局管理。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现实表现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4日至1月9日。 3、报名地点:泰来县公安局一楼大厅(泰来镇鑫源街1089号) 联 系 人:宋志红、崔士龙 联系电话:8222705、13104523311 原标题:2019年泰来县公安局招聘公安助理员公告 泰来县公安局 2019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