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对应聘材料及报名资格审查后确定具备报名资格人选,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 “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 / rczp.htm)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信息将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 “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应聘登记表和思想政治鉴定表 Ⅰ.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哈尔滨商业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应聘登记表》(附件4)、《哈尔滨商业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5)各一式两份。 Ⅱ.应聘其他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人员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哈尔滨商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哈尔滨商业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 ④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Ⅰ.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Ⅱ.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据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III.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和能如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⑤成绩单。加盖学籍成绩管理章或院系公章的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在档案材料中复印的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⑥主要科研成果。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 ⑦奖励材料和学生干部证明。应聘辅导员A、辅导员B岗位人员须提供校级以上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大学以来担任学生干部的聘书或证明材料,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⑧外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⑨应聘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4)岗位比例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最低比例为3:1,如果低于3:1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二)考核、考试 1.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人员考核 (1)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人员考核免去笔试环节,只参加面试。 (2)用人部门安排面试时间并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前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评。 (3)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签字的《哈尔滨商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哈尔滨商业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I.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II.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据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III.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须提供学校出据的在读证明和能够如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③成绩单。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籍成绩管理章或院系公章;在档案材料中复印的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④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主要科研成果提纲以及佐证材料,具体包括: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期刊封面和目录;公开出版的代表性著作的封面和版权页;被SCI、SSCI、EI、A&HCI、CSSCI、北大核心等收录的论文的检索报告和他引情况佐证材料;科研项目立项通知、结题证书或结题鉴定证书、科研获奖证书;其他代表性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等。 ⑤外语等级证书及其他材料。 (4)面试考核按百分制计分,主要通过试讲、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 (5)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授课技能、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等。 (6)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数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应聘辅导员及其他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人员考试 应聘辅导员及其他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的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情况请关注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通知。 ②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有关规定纳入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评 面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评时间、地点请关注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 “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通知。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情况请关注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 “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通知。 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5)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录用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