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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财务人员2人公告

查看: 634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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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梨树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梨树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要求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有会计资格证或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2)性别不限;

(4)年龄25至45周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从事法院行政辅助人员工作相应的专业技能;

4.有奉献敬业精神,对工作认真负责;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1日至3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

2.报名地点:梨树区法院政工科。

报名联系电话:0467—2582333,2582012。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提供本人学历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1寸登记照片3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分值50分;

(2)面试分值50分;

(三)考核:

考试合格者,由梨树区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聘用审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2.如在聘用或试用期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聘用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聘用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聘用人员的聘任合同终止;

3.被聘用后,聘用人员至少需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才可离职。

三、工资待遇

1.交五险,工资待遇参照我院现有聘任人员标准,具体情况面议;

2.试用期三个月。

四、本公告由梨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梨树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

周四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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