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9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2019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获得高中至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8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上(1978年3月至1994年3月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 6.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招录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现任的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至2019年3月,正职任职满两年、副职任职满三年的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经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合格;在本县(市、区)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职位,以及辖村街道的招录优秀社区(居委会)干部职位。 7.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019年毕业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省外高校吉林省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8.一般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19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其职位条件规定执行。 9. 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9年3月前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019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9年9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志愿者、“社区大学生助理”项目志愿者、在我省入伍且服役期已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服务基层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年龄、条件、资格、身份、户籍、经历、政治面貌)的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