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经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康复治疗师4~6人;护士1人;财务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康复治疗师招聘条件 1、专业要求:康复治疗学专业4~5人;特殊教育专业、心理学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1人。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 3、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符合我院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2)语言表达能力强,与患者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熟练使用一门外语。 (4)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互联网技术。 (5)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6)应届生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无补考者。 (7)应聘者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护士招聘条件 1、专业要求:护理学专业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 3、其他要求: (1)热爱护理专业、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取得护士资格证,通过护士执业考试。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吃苦耐劳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强。 (4)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互联网技术。 (5)具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能力。 (6)熟练使用一门外语。 (7)年龄25周岁以下,身高162cm以上。 (8)乐观向上,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护士体检标准。 (9)应聘者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10)应届生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无补考者。 (三)财务人员招聘条件 1、专业要求:会计学专业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 3、其他要求: (1)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2)熟练操作财务软件、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3)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熟悉银行结算业务。 (4)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5)应聘者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6)应届生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无补考者。 三、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为我院自聘人员,与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具体薪酬待遇面议。 四、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19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20日 2.形式:应聘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请登录我单位网站(http://www.jmschildrehab.com/)首页“进修培训”栏目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到学院邮箱jmsnt@sina.com。 3.联系方式 单位电话:0454—8623646 联系人:陈老师13945475143 周老师15164512100 五、招聘考试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