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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兰西县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

查看: 1402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兰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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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招聘计划 2018年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100名,绥化市分配25名,兰西县5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发〔2017〕48 号)、《黑龙江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18〕34 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人规发〔2018〕41 号)及《绥化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绥政办综[2018]28号)文件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特岗全科医生是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 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 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 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 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人员招聘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100名,绥化市分配25名,兰西县5名。

(二)招聘范围

1.面向全国招聘;

2.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务人员积极报考。

(三)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有 2 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原单位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和市县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

(四)学历要求。第一学历全日制中专以上,现有学历大专以上。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县级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县域内全科特岗医生工作方案,负责本地全科医生特岗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初审、考核考察等工作,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审定,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具体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等详细信息,通过县发布公告、公示网站查询。

1.公布需求。县卫生健康局在当地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步骤、联系方式等。

2.考试考察及体检。由县卫健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试、考察和体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考试、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卫健局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3.公示聘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分别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

4.岗位培训。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三、人员管理

(一)签定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 4 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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