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原件)、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验证个人信息,参加考核。 4.考核 学校组织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应聘者专业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通过面试确定参加用人单位复试人选。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6.审批 7.公示 五、聘用方式 具有硕士学位者,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用人员与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作。两个派遣期以内,经哈尔滨工业大学考核优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聘用合同管理,考核合格的继续按“人才派遣”方式使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派遣;第二个派遣期结束,原则上终止派遣,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的,可延长派遣期。 具有博士学位者,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用人员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聘用合同管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韦婉,0451-87715167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宿健飞,0451-86403740 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 张玺睿,0451-86414475 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 2019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