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经考察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或者主动放弃的,对体检合格的另一名应聘人员进行递补考察。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中国作家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规定通知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 (三)报名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手机号码,且在招聘进行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四)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要及时与我会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221705、010-64489853 监督举报电话:010-6448982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13 原标题:2019年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国作家协会 2019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