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黑河学院新引进人员选拔制度》(黑院政发〔20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用人实际,为完成2018年12月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河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于素有祖国北疆明珠之称的黑龙江省黑河市,是中俄4300多公里边境线上我国境内唯一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黑河学院历经黑河师范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大学黑河分校等发展阶段,2004年晋升为本科院校,2006年纳入省属院校。在五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以培养区域型人才、服务边疆发展、弘扬地方文化为己任,逐渐形成了“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创新发展、育人戍疆”的办学精神。 黑河学院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发展,全面提升质量。学校占地面积56.4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4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3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007.86万元。设二级学院14个,开设39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816人,其中专任教师55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26人,硕士394人。全日制在校生10317人。学校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重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精品课程3门,省教学团队2个;获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建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教育科研基地1个,省学术交流基地1个;十二五以来获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61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奖394项,授权专利408项;建有黑龙江省TRIZ理论研究所、远东研究院、比较教育研究所、环艺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黑河学院依托区位优势,拓宽国际化办学视野,积极探索联合办学人才培养模式,与俄罗斯合作院校广泛开展互派学生、互聘专家、学术交往、文体交流、联办学刊、联合培养本硕学生等教育合作交流,凸显了办学特色,形成了办学品牌。学校是教育部第一批确定的“中俄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单位,建有国家级“中俄大学生交流基地”和“俄语中心”,与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共建我国第一个“赴俄留学培训基地”,建有国内第一个中俄高校TRIZ研究推广基地,与俄罗斯合作院校联办第一本双语学刊——《远东高教学刊》,与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共建阿穆尔州第一个“孔子学院”,“携手青春,共享阳光”国际青年大会入选俄罗斯100个最佳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并被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授予“中俄文化交流优秀活动奖”。 黑河学院先后被授予“中俄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培育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黑河学院将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办学传统,遵循现代大学办学规律,牢牢抓住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坚持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和开放发展,为创建应用型本科大学砥砺奋进,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河学院2019年上半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过程公开、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教学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2.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职称、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 (1)具有教授职称或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3)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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