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招聘575人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建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开展“名校优生”选聘工作。按照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齐办发〔2018〕37号)的要求,齐齐哈尔市将实施“名校优生”引进千人计划和选调生培养双百计划(事业部分即为党政干部储备人选类“名校优生”),为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引进一批服务于齐齐哈尔市十二大产业项目的急需紧缺人才,决定开展2019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校园招聘活动。为确保校园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9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校园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原则及程序 校园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表投递、报名表初审、组织面试、综合考察、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校园招聘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委引进“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齐齐哈尔市委“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数量及对象 1.招聘数量:本次校园招聘计划引进40名“名校优生”进入市直局属事业单位,535名“名校优生”进入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注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高考生源地干事创业。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选聘对象:2019年毕业的省内外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端正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要求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边远地区艰苦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服务基层。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向类专业类别条件应符合岗位设置要求。报考党政干部储备人选类岗位的还要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6.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1.3月27日上午8:30分,黑龙江大学体育馆主馆; 2.3月30日上午8:30分,齐齐哈尔大学体育馆。 五、招聘流程 1.报名表投递。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单位概况、培养使用、工资待遇等方面信息,结合自身专业方向,选择心仪岗位,填报并投递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报名表初审。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后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面试相关事宜。 3.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综合考察。各用人单位形成考核组,对在校园招聘中被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人格类型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确定拟录用人选。综合考察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签订“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拟录用人员现场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不能主动放弃已签订岗位,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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