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 人社局 市委编办 公安局《关于开展201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牡卫联发〔2019〕5号)文件要求,拟定2019年5月份开展201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范围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公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计划,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统招全日制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 二、招聘计划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97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市城区61名、县(市)36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2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具有统招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相对偏远地点(桦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水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4.招聘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统招全日制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按照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范围进行招聘,包括以下专业: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眼耳鼻咽喉科专业,精神卫生专业,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医学检验、病理专业,全科医学专业,急救医学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重症医学,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尚未注册,但可注册上述专业的人员。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2018年牡丹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已经录用的在岗人员; 8.已取得执业医师证(执业助理医师),但不能注册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 9.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在两年内无考取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5月5日至5月20日。应聘人员需要登录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mdjhfpc.gov.cn)下载并填报招考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应到拟应聘单位所属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填报报名人员考核分数择优录取(岗位特殊要求除外),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3张2寸免冠证件照。如果有以下证件,则需要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荣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 4.应聘人员需要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要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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