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县(市)、区资格审查合格的,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如招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将加试专业知识测试,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3年聘用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为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为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为4万元,各县(市)、区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提高部分由各县(市)、区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行承担。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3年聘用期满,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的聘用人员(执业助理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证),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时不能落编的纳入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急需紧缺人才进行管理。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不能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册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六、政策咨询电话 0453-6683577(牡丹江市东安区卫生健康局) 0453-5899713(牡丹江市西安区卫生健康局) 0453-5796356(牡丹江市爱民区卫生健康局) 0453-6332261(牡丹江市阳明区卫生健康局) 0453-6172028(牡丹江市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0453-7624398(牡丹江市宁安市卫生健康局) 0453-3623359(牡丹江市东宁市卫生健康局) 0453-3982182(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卫生健康局) 0453-3591266(牡丹江市林口县卫生健康局) 0453-7117616(牡丹江市海林市卫生健康局) 0453-3122088(牡丹江市穆棱市卫生健康局) 0453-6171728 (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 原标题:201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告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