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附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硕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毕业时间); (5)已取得专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维吾尔族语、汉语语言能力,民族宗教政策掌握情况及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层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复审通过人员,经业务部门审核、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 1.聘用人员进入我校事业编制。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行政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平 红 联系电话:0459-6819567 网 址:http://www.byau.edu.cn/ E-mail:byndxsc@126.com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新发路5号 邮编:163319 监督电话:0459-681905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检监察处)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doc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 学生处 2019年4月4日 原标题: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