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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绥芬河市博物馆招聘讲解人员公告

查看: 672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绥芬河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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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绥办发57号),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人员3名。为了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发公告。一、岗位职责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绥办发[2018]57号),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人员3名。为了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发公告。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绥芬河市博物馆陈列展览讲解、观众咨询;   2.参与博物馆的教育推广工作;

3.参与博物馆临时展览布展等工作;

4、负责讲解词、教育案例、宣传材料撰写、编辑工作;

5、负责自愿者队伍建设及活动策划推广与实施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政治素质过硬;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3.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35岁以下,形象气质较好,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女性 1.60米以上,男性 1.70米以上;

6.能吃苦耐劳、热爱博物馆及讲解工作,有亲和力、感染力;

7.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注:以下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历史、考古、博物馆学、教育、播音、导游及有讲解经验者、获全国或省市相关行业大奖者、具有普通话资格证书者、能熟练运用一门以上外语者、 具有大型活动的策划和组织经验者。

三、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为编制外聘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绥政发(2018)57号中共绥芬河市委办公室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2.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绥办发(2018)57号文件关于薪酬待遇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人员为A类,月工资为2400元。用人单位依法为聘任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3.讲解员实行星级考核管理制度,每年有一次星级晋升的机会,工资与星级挂钩。年度考核优秀者每年增加100元,直至A类最高工资标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4月8日--4月11日

2.报名地址:绥芬河市博物馆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绥芬河市博物馆公开招聘讲解人员报名表》(表格请自行下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技能证书和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标准照及四寸生活照各一张。

4.资格审核及录用程序: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可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4月15日。面试时加试应聘岗位相关知识和才艺,向面试合格人员发放绥芬河市博物馆的讲解资料,随后进行复试。(复试时从所发资料中选出一件文物进行现场讲解)。复试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为2000元),试用合格后即可正式聘用,用人单位与聘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一年一签。

联系人:李 丽、黄 圆

联系电话:13019060678、18045330703

附:

绥芬河市博物馆公开招聘讲解人员报名表.docx

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4月8日

周四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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