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宝清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实施宝清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为双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亨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招聘10名临床毕业生,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内外妇儿科,本县卫健系统在岗在编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2.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3.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至5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人劳股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合同期(政府补助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理发放,合同期(政府补助期)为3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为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为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为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由补助经费支出。 (三)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给予被招聘的非全科执业医师安排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时间。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 五、政策咨询电话 0469-6193182(宝清县卫生健康局农卫股) 0469-6193907(宝清县卫生健康局人劳股) 注:最终解释权归宝清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