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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市补充招聘公安局特警辅警10人公告

查看: 623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海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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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为更多的吸纳人才,根据公安局特警辅警岗位空缺情况,现就海林市公开补充招聘公安局特警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本次共补充招聘公安局特警辅警工作人员10名。二、报名条件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

为更多的吸纳人才,根据公安局特警辅警岗位空缺情况,现就海林市公开补充招聘公安局特警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补充招聘公安局特警辅警工作人员10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吃苦耐劳精神、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

3、身体健康、体态适中、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馅。

4、具有海林市区域内户籍的人口(含海林森工、农垦、铁路系统)及具有牡丹江市区域内户籍现在海林居住的符合报名条件人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要求男性,身高1.73米以上。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特警辅警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补充招聘公安局特警辅警工作在海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招聘公安局特警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按照招聘工作方案制定招聘计划与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8日)。

由市公安局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招聘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招聘小组办公室制发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条件、程序、待遇等,招聘信息发布方式为海林公众信息网、海林电视台、市区内公益大屏幕,同时通过各乡镇和市直属各部门的政工部门、社区、村委会向所属干部群众进行宣传发布,并将公告张贴到车站、大型商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报名(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5日)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退伍军人需持复员或转业军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四张。

报名地点:海林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联系方式:

公安局 电话:7336566、13555400111

(三)资格审查(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5日)

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符合条件人员。

资格审查分三步进行:

1、材料审核,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书及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测量身高。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要达到2:1方可进行笔试,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则按比例递减招聘计划。

(四)体能测试(2019年4月26日)

测试项目共两项,分别是4×10折返跑、1000米跑,上述两项分别占体能测试分值权重的百分之50。4×10折返跑在13.5秒之内完成为基础分0分,成绩每少用时0.1秒加1分;1000米跑在5分25秒之内完成的得基础分0分,成绩每少用时1秒加0.5分。两项相加满分100分,按40%折算成综合成绩。合格者,参加笔试。

(五)笔试(2019年4月28日)

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按30%折算成综合成绩。

考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海林市情。

笔试成绩(准考证号、成绩)在面试考场张贴公布。

(六)面试(2019年4月29日)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考生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按年龄低的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生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0%折算综合成绩。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为主,若成绩再次相同,则按年龄低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精确到年月日)。

同时公布综合成绩(准考证号、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2019年4月30日)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为主,若成绩再次相同,则按年龄低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精确到年月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结果在中国海林网公布(http://www.hailin.gov .cn)。

(八)考核(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6日)

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社区或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及未参加邪教组织证明,同时审核应聘人员的学籍及人事档案材料,在职人员还应进行民主测评。考核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合格者在中国海林网公示(http://www.hailin.gov .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海林市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合同制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有实据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招聘程序由用人单位海林市公安局同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每三年签一次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含三年内)。聘用期间如出现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聘用单位可依据合同规定条款解除劳动关系。如特警大队辅警1年内,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此次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公安局特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或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着制式警服和佩戴警用标志,不评授警衔,在公安机关主要从事非执法岗位工作。工作人员服装和装备由市财政统一购买,月工资2140元,由市财政纳入预算。

本公告由海林市2019年公开招聘公安局协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公安局特警辅警工作的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中国海林”网站(http://www.hailin.gov.cn)上发布,请注意查询。

监督举报电话:0453-7336666

受理单位:驻海林市公安局纪检组

海林市公开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周四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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