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应聘者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院人事处。 (7)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9年4月18日9:00至4月30日11:30。 2.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由哈尔滨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可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19年5月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确认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A527室(人事处)。 2.确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5)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参加考试时演奏的自选曲目列表打印件及电子版。 (8)应聘作曲教师岗位的须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为大型曲式结构的管弦乐(至少是双管编制)作品,并提供乐谱和音响资料。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hrbcm.edu.cn/)的通知。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教师岗位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和课堂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试讲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① 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由学院组织实施。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85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时,可适当降低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比例。拟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②课堂教学试讲 课堂教学试讲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③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70%+课堂教学试讲成绩×3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⑤具体考试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音乐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办法》(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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