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监察体制改革的整体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及黑公监管传发﹝2018﹞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汤原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汤原县留置人员看护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提高汤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对象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汤原县留置人员看护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佳木斯市人社局网站、汤原县政府网站、汤原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23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含)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③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④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⑤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4月26日; 报名地点:汤原县行政大厅五楼513室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近期一寸证件照3张(蓝底),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码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如报考人员是项目生的请在报名时同时提供相关项目生的佐证材料,在报名环节不能提供项目生相关佐证材料的,不享受项目生政策。 (3)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公告或电话通知。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笔试报名费90元,现场缴费,不接受微信及支付宝缴费。 (6)笔试准考证领取、各项通知等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公告信息,以免影响考录。 (三)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和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统一判卷。 3、政策性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进行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将相关佐证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后省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及服务期满合同、“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村村大学生计划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资格认定表及服务期满合同等)在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审核。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或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再分别以学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再完全一致的,重新面试确定人选,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汤原县人社局组织体检,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汤原县人社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总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起报送佳木斯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汤原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汤原县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由县编委办办理落编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重要提示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一经录用,需在原岗位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服兵役除外)。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招聘单位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汤原县人社局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录单位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汤原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咨询电话:0454-7387003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5日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