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鸭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0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参加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②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 ③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并转递本人档案; ④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 2.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且正在禁考期内的; 3.双鸭山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政策待遇 1.住房保障待遇。对此次招聘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双鸭山市引进优秀人才公寓式周转用房使用和管理办法》(双政规〔2019〕1号)文件规定,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2.安家补贴待遇。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签订五年以上合同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5万元安家费。 3.家属安置待遇。配偶愿意一同来我市就业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则上予以对口进行安置。 4.面试补贴待遇。凡是符合我市招聘条件,经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来双面试的,凭交通费用凭证,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人员请在2019年5月7日10:00至2019年5月16日10:00期间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 ①网站报名:登陆双鸭山市煤海先锋网,点击“双鸭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浏览招考计划,选择报名单位及岗位,填写报名信息。 ②手机报名:扫描二维码进入手机报名通道,报名方式同上(二维码在文件末尾处)。 ③邮箱报名:登陆双鸭山市煤海先锋网查看招考公告,下载《双鸭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发送至邮箱(见公告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