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泰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情况在泰来县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省、县(市)区财政预算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按照 4:6的比例分级负担。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附件: 2019年泰来县泰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doc 泰来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