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85名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公告 为充实城市管理队伍力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经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同意,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城市管理辅助内勤岗位5人 主要从事多媒体城市管理宣传工作。 (二)城市管理辅助外勤岗位10人(女性) 主要从事维护市容市貌、参与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在辖区中队开展城市管理,同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三)城市管理辅助外勤岗位30人(男性) 主要从事维护市容市貌、参与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在辖区中队开展城市管理,同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四)机动管理辅助外勤岗位40人(男性) 主要从事维护市容市貌、参与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在机动中队进行巡逻管理,同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志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加班、夜班工作。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中共党员优先)。 (五)具有本市户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地限制。 (六)具体岗位要求见《2018年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情形的; 6、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应资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核。 2、需提供资料证件(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附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主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4)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4张; (5)退伍军人提供复退军人证复印件1份; (6)中共党员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的证明; (7)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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