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一楼大厅(淮安市健康西路81号)。 5、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517-83333418,联系人:徐主任。 (二)笔试 1、笔试测试内容:城市管理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等。 2、经审核确认为退役军人或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两种情况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记为100分。 3、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报名成功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一楼大厅(淮安市健康西路81号)。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 3、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和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体能测试后确定体能测试合格线。 4、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能测试后,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若实际人数不满招聘岗位人数,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均进入体检范围。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参加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聘用资格。 3、补录。招录过程中出现新的空缺,可对已经通过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录。 (七)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760元/月(不包括节假日加班费),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参照现有协管员岗位实行绩效考核发放(不包括节假日加班费),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五纪检组0517-83516870,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516714,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517-83516816。 本公告由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