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驾驶员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公开招聘8名汽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路考、面试、体检、入职考核等环节,确定拟招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保密意识强,服务态度佳,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军转人员考虑优先录用,或适当放宽年龄。 3、持有C1照以上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龄。 4、具有大庆市区户口或在大庆市区有固定居住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无交通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无吸毒、无赌博、无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 三、工作待遇 1、按照临时用工人员发放工资和办理保险。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与正式工资相同。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驾驶员报名。参加报名者须携带: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驾驶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2、资格审查。对报名驾驶员的条件、遵章守纪、驾驶安全信用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良记录的,取消报名资格。 3、路考。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驾驶技术方面的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4、面试。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主要从工作态度、特殊情况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1 确定体检对象。 6、入职考核。体检合格的,安排入职考核。主要是审查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7、聘用。入职考核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 2、报名地点:大庆市政府B506室 3、联系人:唐立新,办公电话6158066 中共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