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3 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 年 5 月 23 日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本人准备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特长佐证材料各一份(拍成电子照片),并填写《汤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在公告后),将电子照片和报名表的压缩包命名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详细报名方法如下:报名时将准备好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毕业证电子照片、特长佐证材料原件电子照片各1份,网站下载填写的电子报名表 ,将所有电子照片及报名表压缩成压缩包,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为:报考人姓名+本人手机号码,将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8611952454@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13045406600或18603687653 4、笔试 比例为20%,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5、体能测试 比例为20% 6、面试 比例为60%。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拔岗位数额1:2比例确定(达不到1:2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低于60分不得录取。 7、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8、政审 政审由领导小组负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 9、公示 对于体检、政审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地点在佳木斯市浩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期为7天。 10、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佳木斯市浩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2年,含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若有辞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出现空缺,按选拔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经政府相关部门考核合格由佳木斯市浩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标准每月基础工资2200元,缴纳社保“五险”,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聘用人员不享受通讯费、年终一次性资金、目标兑现奖、取暖费、交通补贴等待遇。由县财政拨付。合同期结束后,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附件: 汤原县公安局 2019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