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台河团市委引进优秀人才2人公告 按照七台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七发〔2019〕8号)的要求,七台河市团市委拟面向各大院校公开引进2名优秀人才。为做好此次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且在2019年7月末前取得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考录取在二批次A段及以上)。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法违纪现象的。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6月末。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扫描件等基本信息和填写《2019年七台河团市委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发送到七台河团市委邮箱。 2、现场报名:请持个人简历和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2019年七台河团市委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由七台河市引进优秀入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进入面试。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三)面谈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由七台河市引进优秀人才工作组抽调评委与其面谈,并根据其综合表现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五)审档 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查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备查。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疑异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福利及待遇 凡引进的优秀人才,其人事关系纳入到正式事业编制,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引进域外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工作有成效,合同期限内享受以下特殊待遇。 1. 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由教育部确认的“985工程”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生政府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政府3000元津贴;硕士生政府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政府2000元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 2.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政府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政府2000元津贴; 3.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政府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政府1500元津贴; 4.引进“211”工程类院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政府1000元津贴; 5.引进黑龙江省内高等院校和七台河籍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二批次A段,直接落实事业编制、不享受津贴待遇。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团市委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464-8261040。 邮箱:qthtswzzb@sina.com。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