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区民政局招聘5人公告 为了解决伊春区民政局用人需求,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临时用工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 低保服务大厅工作人员。 二、工资待遇 临时聘用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学历统招大专及以上。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3、曾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至毕业时还未撤销的和未能正常毕业的,有过非法上访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伊春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发布公告。时间为2019年6月3日—6月5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6月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直接报名,现场确认申报资格。 3、报名地点: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伊春区人民政府后院二楼,报名电话:0458-3603536;联系人:张佰玲、孙书波。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填报《2019年伊春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临时用工报名表》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报名表》交区人社局存档) 5、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 6、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权重占70%,计算机测试权重占3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计算机测试。考试内容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测试的综合测试成绩排序,按照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综合测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五)确定人选 综合测试、面试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六)体检和政审 体检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有过非法上访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招聘各环节中被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诚信协议、考试纪律等行为被查实的考生不予聘用。由于上述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顺延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综合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在伊春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统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对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26号)文件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点击下载>>> 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