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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区民政局招聘5人公告

查看: 363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伊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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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临时用工人员,特此公告。

黑龙江伊春区民政局招聘5人公告

为了解决伊春区民政局用人需求,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临时用工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

低保服务大厅工作人员。

二、工资待遇

临时聘用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学历统招大专及以上。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3、曾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至毕业时还未撤销的和未能正常毕业的,有过非法上访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伊春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发布公告。时间为2019年6月3日—6月5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6月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直接报名,现场确认申报资格。

3、报名地点: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伊春区人民政府后院二楼,报名电话:0458-3603536;联系人:张佰玲、孙书波。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填报《2019年伊春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临时用工报名表》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报名表》交区人社局存档)

5、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

6、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权重占70%,计算机测试权重占3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计算机测试。考试内容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测试的综合测试成绩排序,按照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综合测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五)确定人选

综合测试、面试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六)体检和政审

体检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有过非法上访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招聘各环节中被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诚信协议、考试纪律等行为被查实的考生不予聘用。由于上述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顺延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综合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在伊春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统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对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26号)文件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点击下载>>>

2019年伊春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临时用工报名表.doc

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

周一 11.25
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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