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符合进入笔试人员按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面试及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后,另行通知。届时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需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打印纸质版《佳木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按照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及面试,面试环节将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择优录取。 五: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试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实施。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无异议者,由佳木斯市公安局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政审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岗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5.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录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期间相关事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陈云芳 报名邮箱:1535823666@qq.com 报名咨询电话:14794548678 附件: 佳木斯市公安局 黑龙江恒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