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招聘公安交通辅警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全市交通管理水平,改善交通警察结构,坚持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交通业务精通、发展潜力巨大的交通警察队伍,经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讷河公开招聘公安交通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实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紧紧围绕人才强市的战略部署,以增强交通管理部门工作能力、提升交通工作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交通辅警的特殊作用,缓解交通工作压力,加快构建合理的交通警察队伍,全面提升交通警察整体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 4、坚持突出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数量 讷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辅警20名,性别:女。 四、招聘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讷河市户籍,城乡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热爱人民公安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 5、年龄:1984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烟花纹身,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25%或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父母或直系亲属习练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的; 5、其他不允许报名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被录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标准1800元,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