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860人公告 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关于我校公开招聘接收毕业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hrbmu.edu.cn/h_hyjj/h1_xxjj.htm)。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单位联系洽谈,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为2018或2019年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七年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聘人员须为2019年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以及近期(拟)出站博士后人员。 (三)应聘医教研等主系列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同等外语水平;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同等外语水平。 (四)来我校应聘医师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五)对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六)来我校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高水平SCI收录文章,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七)来我校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 (八)来我校应聘的本科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 (九)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毕业院校及专家推荐 毕业院校(培养院系)对应聘人员在校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此外,博士研究生、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七年制及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还需三位专家出具推荐意见。评价优良的应聘人员方可推荐至我校参加岗位竞聘。 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推荐资格及比例:在满足公开招聘各项条件的前提下,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前期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者,方具备推荐资格;护理学等其他专业紧缺岗位可根据岗位需求计划及应聘报名情况在学习成绩及排名等方面适当放宽,择优推荐。在具备推荐资格应聘人员中,按照不超过岗位需求计划数的200%(护理学专业为120%)确定最终推荐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