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让胡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考30人公告 按照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2019年7次常务会议决定,根据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需要,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让胡路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30名男性城市管理辅助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身高在1米70以上;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下列情形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1、原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五险一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转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或因严重违法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报名材料,确定考试人选。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7月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地 点: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西苑街1218号、明湖花园西门对面) 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让胡路区聘用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所有复印件各1份(户口本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需缴纳考务费45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三)筛选原则 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试用期考核人选。 五、公示 由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让胡路区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1:1的比例统一时间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工资2180元/月,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个人承担)。 本公告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具体发放准考证时间及考试一切相关通知均在让胡路区政府网站(http://dqranghulu.gov.cn)查询,不再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459-6880223 点击下载>>> 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