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试讲、专业问答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层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复审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0459-6819086 电子邮箱:byndzp@163.com 网 址:http://www.byau.edu.cn/ 地 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 编:163319 监督电话:0459-681905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检监察处)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 2019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