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富裕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事业单位相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50人,其中富裕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服务中心1人,富裕县老干部服务中心2人,富裕县人才服务中心2人,富裕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1人,富裕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1人,富裕县农业农村项目综合服务中心1人,富裕县嫩江巡查管护站1人,富裕县水利工程总站1人,富裕县林业工作总站1人,富裕县旅游服务中心1人,富裕县医养结合服务中心2人,富裕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3人,富裕县科学技术促进中心2人,富裕县残疾人服务中心1人,富裕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0人,富裕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人。以上均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件1《2019年富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质资格条件、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富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限齐齐哈尔市及所辖县(市)区户籍的岗位,要求在2019年7月1日(含当日)之前迁入齐齐哈尔市及所辖县(市)区。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6)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26日工作时间。领取准考证等其它环节时间请关注富裕县政府网官网公告公示,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富裕县政府二号院一楼窗口 报名咨询电话:0452-3132003、3139616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 (2)报名表1份(公告网站中下载); (3)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无论哪个环节过程,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富裕县人社局、编委办和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项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