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博士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和心理测试等,被考核人员提交《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调剂 调剂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对入闱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岗位专业相对应的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学校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结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十一、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实行校聘(人事代理);博士研究生按照《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8)15号】,纳入事业编。 2.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3.待遇: (1)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并按照《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8)15号】文件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受聘人员与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一样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学校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教职工及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456)6842287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黑河学院人事处 邮编:164300 联系人:戴老师 李老师 联系方式:(0456)6842104 (0456)6840266 电子信箱:hhxyrsk@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hhxy.cn/ 十四、本方案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附件: 黑河学院 2019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