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总成绩加5分。 ④应聘人员若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只可选择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应聘人员的附加分,不重复计算。 ⑤审查附加分所需材料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交,报名结束之后提交的不给予加分。 (3)考试安排: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现行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材进行命题。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当天发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额1:3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最终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聘请7位评委,由评委当场打分,按“体操打分法”计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最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研究生加分)。 (5)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额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 四、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时,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冈电视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往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报名时间没有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2019年8月30日前提供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进行复审,不能按时提供的,或学历、报名资料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复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2、因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试用期内,由聘用单位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核发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县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聘任制管理。 附: 青冈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