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龙凤区招聘中小学教师70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区属学校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70人。其中,小学27人、初中43人(详见《大庆市龙凤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8日9:00至2019年8月14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适合岗位。 (三)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90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8日9:00至2019年8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19日9:00至2019年8月21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笔试考务费。免收笔试考务费的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8月16日登录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