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由富裕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和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项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凡提供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富裕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人社局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时事政治等公共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及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岗位如人数不足1:2比例,应聘此岗位人员可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 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业务能力。试讲前40分钟由评委指定试讲课节。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满分100分。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依次按学历层次、教师资格层次、面试分数高低的序列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考核、体检、选岗 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是政治审查和个人思想品质考核,同时对其聘用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者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黑教师办[2004]44号)以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学科,按总分数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不服从选岗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考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岗位。被聘用人员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根据聘用单位实际职称岗位情况,实行有岗参与竞聘,无岗高职低聘。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方案由富裕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实施,未尽事宜由富裕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富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