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可根据岗位招聘难度和参加笔试人数适当降至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所得分数均按40%折算计入总分。 (六)体格检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综合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招聘考试及体格检查均合格者被确定为公示人选,时间为5天。 (八)试用考核 公示期无异议的,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与医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同本单位同类别人员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同类别人员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一个相应岗位; (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应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允许应聘我院岗位,已经聘用的人员也将予以辞退; (四)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聘用人选进行岗位调剂; (五)在以往公开招聘中被医院录取后拒接医院通知、不告知医院擅自放弃应聘岗位或因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等被辞退者,不允许报名。 附件: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2019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