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学历、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四、引进办法 经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评、考察、体检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引进。 五、相关待遇 (一)引进人员分配到龙凤区事业单位工作,落事业编制。 (二)享受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婚前且在大庆市区内无住房的,每年给予5000元租房补助。 (四)“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如在大庆购买住房的,再给予5万元补贴。 (五)“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如在大庆购买住房的,再给予5万元补贴。 (六)“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七)“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2万元安家费。 (八)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1万元安家费。 六、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员不设具体单位,通过的人员由龙凤区政府统筹安排工作。 (二)境外学历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意见,参照国内同等层次院校执行相关政策。 (三)在本次引进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引进人员不如实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和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大庆市辖区内已经就业的人员只享受租房补助待遇。 (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引进人员,由有关部门办理调转、聘用、落编等手续,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而因调转、考录、辞职等方式离职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引进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6243343 附件: 大庆市龙凤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