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4人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市委编委和市政府同意,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协助做好安置服务、信访接待、信息管理、就业创业等项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计划公开招聘4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质资格条件、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3、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能够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 6、岗位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罚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9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六号楼6202室)服务台。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在有效期内)一份; (4)《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公告网站中下载);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3张;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盖章、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提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档案保管部门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