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出两套题,由纪检人员抽签确定试题;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低于60分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优先聘用的按顺序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体检。 (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后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