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后报备案核准部门同意,未达到该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特殊情况下,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如果成绩并列者都没有教师资格证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4、面试 (1)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适应工作岗位能力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每名考生备课20分钟,讲课1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按备课、试讲、结构化面试的顺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进入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合成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并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如果成绩并列者都没有教师资格证,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体检阶段。拟进入考核与体检名单在牡丹江技师学院公示。 (一)考核 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调查、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考核结果,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牡丹江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在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应聘者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应聘者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2年内考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如在2年内未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牡丹江技师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为准。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材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3-6580339 监督举报电话:0453-6580376 附件: 牡丹江技师学院 2019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