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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绥滨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招聘5人公告

查看: 1110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黑龙江·绥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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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决定在我县开展招聘5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鹤岗绥滨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招聘5人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和省农委《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 (黑农委函〔2018〕5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招聘5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面向全县新型职业农民进行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特聘农技员必须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发展培育新型职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和贫困户科学发展和管理特色产业。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5名。

特聘农技员岗位设置如下:

(1)有机水稻产业技术指导员 1名

(2)绿色水稻产业技术指导员 1名

(3)富硒水稻产业技术指导员 1名

(4)旱田优质高产高效种植技术指导员 1名

(5)植保技术指导员 1名

三、招聘对象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4、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四、招聘条件

1、绥滨县农村户籍,年龄在18-60周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连续5年以上承单省、市、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试验示范项目人员。

4、具有农民技术员证书、职业农民证书、参加省、市农业相关知识培训、县农技推广核心户成员,具有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其他法律规定不符合聘用的人员;③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7日

2、报名地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四楼副主任室

联系人:于桂霞 联系电话:7862315-803。

3、携带证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现场审核,交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绥滨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登记表》,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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