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落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454—6222668(接受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佳木斯市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 附件1.《2019年佳木斯市桦南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9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及黑龙江省考专业目录》.xls 附件4.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xls 附件5.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6.2019年佳木斯市桦南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xlsx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