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面试 面试时间: 2019年9月24日, 下午2:00。 地点: 红兴隆中心医院门诊五楼多功能厅。 按照所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五) 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额外加分项: 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加2分; 2、医生岗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者加2分; 3、护士岗位取得护师职称者加2分;第一学历本科加2分,不重复加分。 (六)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中心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以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为原则。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七)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递补。 (八) 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红兴隆网、红兴隆中心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有关待遇 医生岗位: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参照编内在岗位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不予聘用。试用期考核按照医务科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编制在农垦改革完成后,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办理。 护士岗位: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参照聘用护理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不再聘用。试用期考核按照护理部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红兴隆中心医院录用通知后七天内持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 2019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