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集贤县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75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集贤县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5名。详见《集贤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0日至2001年9月10日间出生,含出生当日); (五)集贤县警务服务中心除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含1.75米),女性不低于1.65米(含1.65米);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标准范围以外的不予报名; 2、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应在4.9(含4.9)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3、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报考集贤县警务服务中心的入围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见下表: 项目 男子 女子 10米×4往返跑 ≤13″4 ≤14″4 1000米跑 ≤4′35″ 800米跑 ≤4′3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30厘米 备注 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统一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二寸照片2张,《集贤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2)。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30日(28日休息),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3、报名地点:集贤县人社局一楼劳动监察大厅(集贤县福利镇奋斗路1号,北门) 4、注意事项: ⑴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报名人员所持户籍必须是2017年9月1日前落户集贤县的,以户口登记日期为准,将户口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⑵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⑶学历认证报告为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⑷照片须为近期同版免冠2寸蓝底标准照,照片背后写上姓名; ⑸《集贤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表上所有文字除照片、本人签字及日期外均需打印; ⑹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⑺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⑻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⑼对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岗位的聘用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⑽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集贤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⑾此次招聘人员设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往外市县; ⑿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